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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我這麼快就開始寫Part II,不過在艷陽高照的午後,躲在舒服的咖啡館,一邊吹著冷氣一邊隔著玻璃享受陽光,手上還有比小說更好的讀物嗎?我相信有人已經在唸說難怪我到現在危機分(或者是微積分)進度如此緩慢,但是這麼舒服的午後拿來唸微積分實在是浪費啊!不過我下次到那家咖啡館大概會把小NB帶去,在感覺不錯的咖啡館打電腦看起來應該會蠻酷的吧!我的情況跟Carrie差不多,並不是想要Showoff,而是有家歸不得的無奈啊。(不知道我在說什麼的人,下次Sex and the City重播的時候記得去看她開始同居生活的那一段。)
其實不是很想寫推理小說的讀後感,若想寫詳細的一點,不小心把兇手寫出來,不就壞了想看這本書的人的興致,但是什麼都不寫又算什麼讀後感呢!不打算寫唐諾那種導讀(跟小說沒什麼關係但是很有意思的短文,不過我也沒那功力。),寫的東西基本上還是小說裡的內容,所以要是感到我越界了的話就不要看下去,不然就自己先去看書之後再來看我的東西吧!
要叫人家看書當然要告訴人家我在聊的是哪一本書。我最喜歡的推理小說作家Lawrence Block(勞倫斯卜洛克)寫了不少好書,今天在包包裡的這本是「自以為是亨佛萊鮑嘉的賊」,出門的時候包包裡是一本,回家的時候是兩本。
勞倫斯卜洛克生於1938年,現居紐約,書本上的照片不知道是哪時拍的,不過我猜至少十年前吧。上次去逛過他的網站,裡面的照片已經是的禿頭老先生了。不過他的頭髮不是重點啦,重點是他的書真的很好看。自達許漢彌頓和雷蒙錢德勒之後,勞倫斯卜洛克繼續寫所謂的硬漢偵探式小說(這個詞是什麼意思,下次在慢慢解釋吧,但說不定大家都懂,所以我也不用解釋了!)。偉大的臉譜(真的很偉大,不然台灣的很多推理小說迷只能繼續看福爾摩斯、阿嘉莎克莉斯蒂和日系像是赤川次郎那種小說。)翻譯了勞倫斯卜洛克的馬修史卡德(Matthew Scudder)和雅賊系列(Burglar不過賊就是賊,幹麻前面還加個雅?)。Matthew Scudder系列比較嚴肅,從努力戒酒的前警察的角色設定,到他所處理的案子和想法,全部都比較陰暗、灰色。相較之下Burglar系列就比較愉快。其實要真的說愉快也不大對,因為就像金田一是史上最倒楣(至少就我所知啦)的漫畫人物一般,柏尼羅登拔大概是史上最倒楣的賊。他是個從來不殺人的賊,但他老是偷到有屍體的屋子,或老是有屍體出現在他偷過或正在偷的屋子。雖然警官雷柯希曼知道他是個不殺人的賊,而且每次說他殺人最後查出來都是冤枉他,他還是每次把矛頭指向他,動不動就跑到柏尼的巴尼嘉書店要他認罪。(我老是覺得這些偵探小說的作者跟警察都有些不對盤,勞倫斯卜洛克就把NYPD寫的很無能又很黑。)
這本The Burglar Who Thought He Was Bogart算是新一代的雅賊吧,1995年出版的,上一本是1994的The Burglar Who Traded Ted Williams,不過在之前是1983年的The Burglar Who Painted Like Mondrain。我一直覺得Burglar這個系列越來越具娛樂性,我看Matthew Scudder系列從來不覺得好笑,這本自以為是亨佛萊鮑嘉的賊卻讓我從頭笑到尾。喜歡推理小說的人應該也知道Sue Grafton,她寫了一系列從A開始的推理小說,現在好像是寫到P還是Q吧!好像Block跟Grafton私底下是好友,所以他常在Burglar系列中開Grafton的玩笑。另一本Burglar的書中,我們的小偷柏尼就跟他最好的朋友卡洛琳(一位不停的在尋找真愛但是沒有時就找床伴將就的女同性戀者)討論Kinsey Millhone(Sue Grafton書中的主角)是不是女同性戀者,研究小說中的角色到底有沒有性向問題,需不需要出櫃。在這本書中Block還假造了Grafton的幾個書名,其中一個是「A代表火車」。我猜原文應該是A is for A Train吧,因為他掰的內容是有關一個爵士樂手把他不貞的妻子推到地鐵鐵軌上殺害的故事(呃..有聽Jazz的人應該知道Take the A Train這首歌吧!)其實Grafton真正的著作在A是A is for Alibi,台北市立圖書館有,我星期三剛還。
回到亨佛萊鮑嘉,或是柏尼羅登拔?為什麼柏尼羅登拔要自以為是亨佛萊鮑嘉,而不是賈利古柏、卡萊葛倫,甚至是詹姆斯史都華呢?誰叫書中的電影展是亨佛萊鮑嘉的電影展,他很有感覺的外籍美女又很喜歡亨佛萊鮑嘉,為了跟美女約會又連看了二三十部的亨佛萊鮑嘉的電影。這也難怪他在碰到許多事情時,總是不由自主的想著若是亨佛萊鮑嘉,他會怎麼做?
我對鮑嘉不熟,看過他的電影也沒幾部。不過看完這本書後有一股衝動想要去找他的電影來看,也說不定這種衝動不久後就會變成行動。鮑嘉常演硬漢角色,表面冷酷卻私底下犧牲奉獻。記得北非諜影裡的瑞克吧?記得最後的結局吧?記得是誰演的吧?除此之外,鮑嘉也在電影裡扮演兩大硬漢偵探始祖,一個是達許漢彌頓的山姆史貝德(馬爾他之鷹);另一個是雷蒙錢德勒的菲力普馬羅(大眠)。可以理解也是硬漢偵探小說作者的Block為何要讓柏尼自以為是亨佛萊鮑嘉,若說作者自己是個鮑嘉迷我也不意外,不然他怎麼有辦法在書裡討論那麼多不鮑嘉的電影?
Block寫書令一個好玩的地方是,他會把讀者帶進一個真實的世界中,或是營造一個讓讀者覺得很真實的世界。他的人物是真的在紐約的街上走,在紐約坐計程車從A點到B點,還會跟計程車司機有有趣的對話。若說福爾摩斯是倫敦的駐市偵探,菲力普馬羅是洛杉磯的駐市偵探,那你可以較柏尼羅登拔紐約的駐市小偷了。同時Block的幽默在一些小地方也可以找到,他讓柏尼養了一隻就雷佛(Raffles)的貓,取自AJ Raffles,我記得是大約和福爾摩斯同時期的堆裡小說主角,是個雅賊,市圖的謀殺專門店系列有翻譯一兩本,我很久以前在那借來看的。書中很多這樣的諷刺和幽默讓你發笑,雖然書裡面有兩具屍體。同時Block會在柏尼腦中放一些想法,同樣會讓你忍俊不住。
舉個例子(其實是這個例子讓我想寫讀書心得的),書中有一段說到紐約中央公園的北極熊(不過聽說中央公園是不大可能會有北極熊),柏尼在中央公園看著北極熊游泳的時候想,這隻北極熊最近有點壓力,因為有人發現他在池子裡不停的以8字形來回游泳。「我看到了,非常確定牠在游,也覺得牠游得真他媽的好。如果要游出一個數字,我看當然要選8。2、4、5都太需要技巧,現在連7都越來越複雜了,而且好多人喜歡照歐洲流行的方式,在7上頭加一撇。日復一日的游泳,除了8之外的唯一選擇是0,因為你只要兜圈子就行了。
我不懂這些傢伙還想要求那隻可憐的熊怎麼樣。在輕鬆一點的城鎮—比方說德開特—一隻熊只要能游隨便哪個數字,人們就會引以為榮。但紐約人要求高得多。如果我們的熊開始游314159,人們會覺得這隻熊是智障,不懂得要把小數點往前移五位才能成為π。」 ---- 自以為是亨佛萊鮑嘉的賊 P.227
因為這是一本推理小說,我不能洩漏劇情跟兇手,所以只能引這種無關緊要的笑話搏君一笑,希望會讓人有興趣去看看這本好玩的推理小說。不過也因著這些有些是無關緊要的內容,這本推理小說可以看很多遍,就算知道了劇情跟兇手之後,看看裡面人物的對白跟想法還是很有看頭。
其實不是很想寫推理小說的讀後感,若想寫詳細的一點,不小心把兇手寫出來,不就壞了想看這本書的人的興致,但是什麼都不寫又算什麼讀後感呢!不打算寫唐諾那種導讀(跟小說沒什麼關係但是很有意思的短文,不過我也沒那功力。),寫的東西基本上還是小說裡的內容,所以要是感到我越界了的話就不要看下去,不然就自己先去看書之後再來看我的東西吧!
要叫人家看書當然要告訴人家我在聊的是哪一本書。我最喜歡的推理小說作家Lawrence Block(勞倫斯卜洛克)寫了不少好書,今天在包包裡的這本是「自以為是亨佛萊鮑嘉的賊」,出門的時候包包裡是一本,回家的時候是兩本。
勞倫斯卜洛克生於1938年,現居紐約,書本上的照片不知道是哪時拍的,不過我猜至少十年前吧。上次去逛過他的網站,裡面的照片已經是的禿頭老先生了。不過他的頭髮不是重點啦,重點是他的書真的很好看。自達許漢彌頓和雷蒙錢德勒之後,勞倫斯卜洛克繼續寫所謂的硬漢偵探式小說(這個詞是什麼意思,下次在慢慢解釋吧,但說不定大家都懂,所以我也不用解釋了!)。偉大的臉譜(真的很偉大,不然台灣的很多推理小說迷只能繼續看福爾摩斯、阿嘉莎克莉斯蒂和日系像是赤川次郎那種小說。)翻譯了勞倫斯卜洛克的馬修史卡德(Matthew Scudder)和雅賊系列(Burglar不過賊就是賊,幹麻前面還加個雅?)。Matthew Scudder系列比較嚴肅,從努力戒酒的前警察的角色設定,到他所處理的案子和想法,全部都比較陰暗、灰色。相較之下Burglar系列就比較愉快。其實要真的說愉快也不大對,因為就像金田一是史上最倒楣(至少就我所知啦)的漫畫人物一般,柏尼羅登拔大概是史上最倒楣的賊。他是個從來不殺人的賊,但他老是偷到有屍體的屋子,或老是有屍體出現在他偷過或正在偷的屋子。雖然警官雷柯希曼知道他是個不殺人的賊,而且每次說他殺人最後查出來都是冤枉他,他還是每次把矛頭指向他,動不動就跑到柏尼的巴尼嘉書店要他認罪。(我老是覺得這些偵探小說的作者跟警察都有些不對盤,勞倫斯卜洛克就把NYPD寫的很無能又很黑。)
這本The Burglar Who Thought He Was Bogart算是新一代的雅賊吧,1995年出版的,上一本是1994的The Burglar Who Traded Ted Williams,不過在之前是1983年的The Burglar Who Painted Like Mondrain。我一直覺得Burglar這個系列越來越具娛樂性,我看Matthew Scudder系列從來不覺得好笑,這本自以為是亨佛萊鮑嘉的賊卻讓我從頭笑到尾。喜歡推理小說的人應該也知道Sue Grafton,她寫了一系列從A開始的推理小說,現在好像是寫到P還是Q吧!好像Block跟Grafton私底下是好友,所以他常在Burglar系列中開Grafton的玩笑。另一本Burglar的書中,我們的小偷柏尼就跟他最好的朋友卡洛琳(一位不停的在尋找真愛但是沒有時就找床伴將就的女同性戀者)討論Kinsey Millhone(Sue Grafton書中的主角)是不是女同性戀者,研究小說中的角色到底有沒有性向問題,需不需要出櫃。在這本書中Block還假造了Grafton的幾個書名,其中一個是「A代表火車」。我猜原文應該是A is for A Train吧,因為他掰的內容是有關一個爵士樂手把他不貞的妻子推到地鐵鐵軌上殺害的故事(呃..有聽Jazz的人應該知道Take the A Train這首歌吧!)其實Grafton真正的著作在A是A is for Alibi,台北市立圖書館有,我星期三剛還。
回到亨佛萊鮑嘉,或是柏尼羅登拔?為什麼柏尼羅登拔要自以為是亨佛萊鮑嘉,而不是賈利古柏、卡萊葛倫,甚至是詹姆斯史都華呢?誰叫書中的電影展是亨佛萊鮑嘉的電影展,他很有感覺的外籍美女又很喜歡亨佛萊鮑嘉,為了跟美女約會又連看了二三十部的亨佛萊鮑嘉的電影。這也難怪他在碰到許多事情時,總是不由自主的想著若是亨佛萊鮑嘉,他會怎麼做?
我對鮑嘉不熟,看過他的電影也沒幾部。不過看完這本書後有一股衝動想要去找他的電影來看,也說不定這種衝動不久後就會變成行動。鮑嘉常演硬漢角色,表面冷酷卻私底下犧牲奉獻。記得北非諜影裡的瑞克吧?記得最後的結局吧?記得是誰演的吧?除此之外,鮑嘉也在電影裡扮演兩大硬漢偵探始祖,一個是達許漢彌頓的山姆史貝德(馬爾他之鷹);另一個是雷蒙錢德勒的菲力普馬羅(大眠)。可以理解也是硬漢偵探小說作者的Block為何要讓柏尼自以為是亨佛萊鮑嘉,若說作者自己是個鮑嘉迷我也不意外,不然他怎麼有辦法在書裡討論那麼多不鮑嘉的電影?
Block寫書令一個好玩的地方是,他會把讀者帶進一個真實的世界中,或是營造一個讓讀者覺得很真實的世界。他的人物是真的在紐約的街上走,在紐約坐計程車從A點到B點,還會跟計程車司機有有趣的對話。若說福爾摩斯是倫敦的駐市偵探,菲力普馬羅是洛杉磯的駐市偵探,那你可以較柏尼羅登拔紐約的駐市小偷了。同時Block的幽默在一些小地方也可以找到,他讓柏尼養了一隻就雷佛(Raffles)的貓,取自AJ Raffles,我記得是大約和福爾摩斯同時期的堆裡小說主角,是個雅賊,市圖的謀殺專門店系列有翻譯一兩本,我很久以前在那借來看的。書中很多這樣的諷刺和幽默讓你發笑,雖然書裡面有兩具屍體。同時Block會在柏尼腦中放一些想法,同樣會讓你忍俊不住。
舉個例子(其實是這個例子讓我想寫讀書心得的),書中有一段說到紐約中央公園的北極熊(不過聽說中央公園是不大可能會有北極熊),柏尼在中央公園看著北極熊游泳的時候想,這隻北極熊最近有點壓力,因為有人發現他在池子裡不停的以8字形來回游泳。「我看到了,非常確定牠在游,也覺得牠游得真他媽的好。如果要游出一個數字,我看當然要選8。2、4、5都太需要技巧,現在連7都越來越複雜了,而且好多人喜歡照歐洲流行的方式,在7上頭加一撇。日復一日的游泳,除了8之外的唯一選擇是0,因為你只要兜圈子就行了。
我不懂這些傢伙還想要求那隻可憐的熊怎麼樣。在輕鬆一點的城鎮—比方說德開特—一隻熊只要能游隨便哪個數字,人們就會引以為榮。但紐約人要求高得多。如果我們的熊開始游314159,人們會覺得這隻熊是智障,不懂得要把小數點往前移五位才能成為π。」 ---- 自以為是亨佛萊鮑嘉的賊 P.227
因為這是一本推理小說,我不能洩漏劇情跟兇手,所以只能引這種無關緊要的笑話搏君一笑,希望會讓人有興趣去看看這本好玩的推理小說。不過也因著這些有些是無關緊要的內容,這本推理小說可以看很多遍,就算知道了劇情跟兇手之後,看看裡面人物的對白跟想法還是很有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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