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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換了台電腦,還真是一團混亂,因為某種愚蠢的原因,這台電腦據說功能強大,(同樣因為那個愚蠢的原因,所以還只是據說),目前只能當作打字機使用。

  換了這台電腦這才發現自己的手指早已經不自覺的習慣了上一台電腦的鍵盤,這可讓我吃足了苦頭,雖然A-Z的鍵盤順序還是一樣,注音符號還是在同樣對應的按鍵上,但是因為電腦的寬度不同,手指還是常常擺錯地方按錯鍵。更嚴重的是那些習慣的backspace、delete、pgup、pgdn、home、end等等按鍵全部換位置,明明要按backspace的,卻會按到delete或是home,然後半天找不到游標。之前的電腦按鍵會劈哩啪啦,雖然有人閒吵,或說像是油壓剪的聲音,不過我倒是很喜歡很用力的按鍵盤,讓它劈哩啪啦的響,那種感覺其實很爽,有打字的快感,有一種韻律,雖然打的都是一些沒什麼內容的閒聊。這台電腦的按鍵再也沒有那種聲音,還真讓人有點失落。是說嫌棄的那麼多,有人大概會問我幹麻沒事換電腦牌子,原因無它,那個牌子已經不存在了,雖然IBM還較IBM,但是它已經不再是IBM了。

  不想在這邊再度抱怨現在的這台電腦(更精確的說應該要稱呼它為打字機),一說下去又要一肚子火。其實讓我驚訝的是,習慣居然就這樣不知不覺的養成。雖然說我用一般桌上型電腦的鍵盤時間遠多於用自己的電腦,在工作時間卻少有過手指頭習慣筆記型電腦鍵盤的麻煩。是說,公司電腦的鍵盤超難用,真想自己帶一個去換。

  自己的手指以一種我不知道的方式記住了前一台電腦的位置,其實自己的鼻子也以某種我不知道的方式記住了許多東西,Gucci Rush跟CK one的味道、我的餅乾可以出爐的味道、好的咖啡該有的香味等等,在這樣算下去,我整個人其實在沒有意識到的狀況下,在不是我的大腦指使的狀況下,點點滴滴的記住或是習慣了許多東西。一雙鞋不在磨腳,不只是鞋子穿了鬆了點,我的腳也付出了相當的代價去習慣那一雙鞋。

  情人的關係是不是如此,又或許是需要如此才有辦法去一起渡過很久很久的歲月。習慣了冷的時候有一個溫暖的人可以擁抱,習慣在沮喪的時候找那個人抱怨,習慣看到那個人就可以耍任性等等。誰說,這種習慣跟愛情是不一樣的,如果沒有個喜歡做開始,大概也撐不到可以去習慣的階段吧,像我還是有好幾雙鞋因為穿過一二次打腳,就丟在一旁。

  那,單身是不是也是如此,習慣了一個人吃飯,習慣一個人壓低聲音哭,自己遞衛生紙給自己,哭的時候永遠是擤鼻涕的聲音大過哭泣的聲音,所以別人只會問你是不是感冒了。

  我的腳因為拇指外翻的關係很難買鞋,看著櫥窗裡面許多漂亮的鞋子,很羨慕也很希望自己能穿上那漂亮的鞋,只是很難找到我的Size,硬要買的話也會磨腳,穿沒幾次大概也只會因為腳受不了而丟到一旁。不過也或許我還沒有找到一雙美到我願意磨腳也繼續穿的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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