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試著搭公車從Weaton Plaza回家,發現這邊的公車系統比起台北市真是落後太多了。我想連台北往新竹或台中的客運都比這邊的公車繁忙。這裡的公車是有班次表,不像台北市公車只是標個尖峰跟離峰車次的間隔時間,這邊的公車直接標明幾點幾分到站。所以錯過班次你就只好等下一班車,有的車是間隔20分鐘,有的車是間隔一個小時。第一次覺得公車誤點其實是件好事,公車提早到站後開走,就算你是準時到站還是錯過也無處申訴,只好乖乖認命的等下一班車,在這裡公車是晚到總比早到好!更了不起的是,許多公車到了週末是停駛的,所以在週末搭公車要特別注意看一下班表,免得等到死都等不到。大部分的公車在週六的班次比週間少,週日又比週六少。今天從Weaton Plaza出來時,很遺憾的發現可以快速到家的Q2五分鐘前開走,而再下一班車要45分鐘後。這時前面開來一班行駛Montgomery County(這個County包含我住的Silver Spring)區內9號公車,車前頭寫著Silver Spring,我當時沒有細想直接就衝上去了(事後證明我衝動的個性到這裡還是沒改),只想說不想再等45分鐘的公車,這班車錯過不知道下一班什麼時候才會來。上車後坐在司機後面兩排的位置,看到司機座位後面貼了張路線圖,上頭就寫著Silver Spring Station,心想還真剛好,不用再辛苦等車。

  之前搭Q2回家其實蠻快的,因為它走一條叫Georgia Ave.的路,這條路往南開,跨過兩個城市就到Silver Spring我家巷口。本來以為我搭的9號公車也應該那麼走,沒想到剛上車沒多久,9號公車就拐了好幾個彎,讓我完全搞不清楚方向,完全走離了少數幾條我認得的路名。本來想說郡內的公車可能比我常搭的直搭車多繞點路,就當兜風看看四週的環境。沒想到它還真的蠻會繞路的,還繞到那種美國影集裡常見的住宅區,就是那種一整區都是Town House,住在裡面週末還要出來割割前院的草皮,舉目望去沒有任何的商業氣息的區域。說實在,許多這類型的房子都還蠻美的,只是不知道晚上會不會陰森森的,可能也因為大部分的人都住這種地方,晚上都不出門的,所以美國的商店一般都很早關,特別是禮拜天晚上,更是約6點就關門,我指的不是小店喔,可是大型連鎖店喔!一邊欣賞的路邊美麗的房子,一邊注意有沒有什麼比較明顯的標示讓我知道我到底身在何處,好不容易公車開出影集裡的住宅區,來到比較商業的地區,一看之下可不得了了,居然有些招牌寫著中文字「洛城」。這個洛城不是指LA啦,基本上郡公車開不到洛城,連我在隔壁郡的學校都到不了。這個洛城是Rockville的中文譯名(藝名?)為何這個城市以中文譯名(據我所知,我住的Silver Spring就沒有),想也知道這個城市一定華人很多,聽說在洛城常可以中文跟廣東話,街上也可以看到許多中文的招牌。不過這些都是題外話,重點是Rockville位在Weaton的北邊,我住的Silver Spring是在Weaton的南邊,仔細一看司機後座的路線圖,乖乖隆地咚,那是18號公車的路線圖,敢情是他們拿18號公車來支援9號公車(號碼是車前頭的電子告示榜),這下我可是真的慌了,開始想我到底該怎麼辦。

  這時第一個想法是,台北市的小黃其實有很偉大的功能,要是我在台北市,一定馬上下車換搭小黃回家。不過在這裡一個禮拜了,看過的計程車(這裡不是黃色的)只有三輛,因為這裡的計程車是要打電話叫車的,聽說又超超超貴的,不像台北市的小黃很上道,連招手都不用就會直接停下來載你。另一個選擇是到對面搭反向公車往回走,但是不知道要等多久才有下一班公車,這種路邊的站也沒有提供公車路線圖。想想決定看看公車會不會到地鐵站,至少我還會搭地鐵回家,若真的一路到終點都不會經過地鐵站,再問問司機要怎麼往回搭或是怎麼搭到地鐵站。所以剩下的工作就是要張大眼睛看路上有沒有長的很像地鐵站的東西。

  懷著忐忑的心情觀察,怎麼看都沒有長的像地鐵站的東西,連其他輛公車也沒看見,正在想要不要再想個備案的備案(俗稱的第二雨備嗎?)突然看到一個熟悉的路名Colesville Rd,這條路名熟悉的原因是,它在我家巷口(還是該說它「是」我家巷口?),不過很遺憾的是它不是單行道,所以就得看看公車開的方向對不對,是不是朝著我家前進。事實證明這台公車真的是開往Silver Spring,也會到離我家很近的Silver Spring Station,只不過它會先載著我往北走去「洛城」兜兜風,把我嚇個半死後再送我回家。雖然多花了不少時間,總算還是到家了。下車後又花了一點時間,為了洗衣精跑了三家店(參照另一篇文章),等回到家時我在Weaton Plaza買的晚餐(超好吃的Popeye’s炸鷄)已經冷掉了!

  順道一提,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這句話也可以應證在這邊的人的身材上。前一次吃Popeye’s炸鷄時覺得份量太多(我點的已經是看來份量最少的炸蝦球),這次決定直接點兒童餐。回到家時因為很渴就先把飲料喝掉,然後朝很好吃的薯條進攻,再開始享受它的兩小塊炸鷄(好像是去骨的鷄翅),果然好吃的炸鷄就是連冷掉也很好吃,滿意的吃完炸鷄後,再把附上的比司吉給解決,這時肚子已經飽了,正想說兒童餐的份量剛剛好時,發現袋子底部還有一塊炸雞,大概是Berger King的鷄柳條的三倍大。想想台灣的兒童餐,就只有小小幾塊炸鷄柳條或是麥克鷄塊,配上少少的薯條和小小杯飲料,果然這邊的小孩也比較會吃。也難怪這邊的大人可以吃掉一整份套餐而面不改色,原來這種食量是從小訓練出來的。而要穿20號衣服的人,身材也不是一天造成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leepygir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