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本來想要在標題加上 TMD...

  像我之前說過的,我不喜歡在部落格聊政治,第一是因為我文筆不好,不像很多網路名家,信手寫來洋洋灑灑,讀起來又好笑又心情爽。第二是因為許多人對政治話題很絕對化,壁壘分明。所以我還是放了這篇文章上來,表示我真的是被氣到了…

  許多跟我挺熟的朋友都知道我是台獨到骨子裡的人,所以我很努力的不要在部落格批評現在的政府,免得有人覺得我跟電視上那些無聊的談話性節目一樣,爲支持而支持或是爲反對而反對,但是這件事情我真的不吐不快,這樣的政府政策真的很糟,忘了是哪的小故事講的惡法比猛虎更可怕,這大概就是個例子吧!

  台灣經濟狀況很糟,看到政府不切實際的做著亞太<不管是什麼或是不知道是什麼>中心的計畫,感覺就像是小時候學唱電影夢幻騎士(唐吉訶德的故事)的主題曲 – To dream the impossible dream。想要做是亞太營運中心還是籌資中心還是什麼鬼中心,到底是什麼原因讓這些官員覺得台灣目前具備條件啊? 我直接把這些當作不肯正視現實的政府在自己想像中自我安慰的計畫,有機會再來找時間聊爲什麼我覺得行不通,跟愛不愛台灣沒有關係。但是消費券這件事真的讓我很火大!

  昨天跟潘同學和蔡老師喝下午茶兼晚餐時就跟他們提到,我覺得消費券不會對經濟有什麼太大的效果,我甚至還擔心會造成反效果,因為無法促進經濟太大的進步,又造成了很可怕的財政惡化,而我這個會乖乖繳稅的小老百姓,就成了政府「暴政」下的受害者,得要承受財政赤字的後果。所以最近一直想到高中老師問的問題 – 當賢能跟道德不能兩全時,該要怎麼選擇? 我現在更加相信我當時的想法,我寧願選有能無德的人勝過有德無能的人! 有能無德的人,希望可以用法治等機制儘量規範當權者從中謀私利。但如果選到有德無能的人,再怎麼樣的機制也無法使他變得有才能跟聰明才智治理國家。就算當權者一毛錢都沒有拿,但是錯誤的政策下人民依然損失重大啊!

  回到我覺得消費券不會大成功的理由,我自己覺得這個是簡單的邏輯推論,所以除了那些不用腦袋只用耳朵又怕人罵的政府官員之外,應該大部分的人都可以理解我的理由。

  政府發放消費券的理由是想要刺激消費,政府所做的美夢是,如果在這段時間內,每個人「多」花三千六百塊錢,以台灣的人口數算起來,台灣就可以增加很多的消費,這些「多增加」的消費可以讓台灣的各個商家生意變得更好,使得台灣經濟更繁榮進步。

  但是政府又想到,現在整體經濟狀況不佳,人民消費意願低落,為了怕民眾拿了三千六百塊錢卻不消費,只是把錢存在銀行裡,所以就又自己為聰明的要發放消費券,要民眾拿著消費券去商店消費才行,不能以發現金或是降稅的方式,免得只是增加存款對經濟發展沒有幫助。

  然後我們那自以為聰明的政府正在爲這個自以為聰明的消費券設計沾沾自喜。

  但是有個叫娜的傢伙卻因為消費券很怒! 因為娜一開始覺得很疑惑,政府要發消費券給每一個人,連剛出生的嬰兒都有,這麼多錢要從哪裡來?政府又不會工作賺錢養活自己,只會要納稅人付薪水給他們,所以政府要發的這些消費券,不就又是娜跟許多平民小老百姓繳得稅嗎? 再想想看,許多可以拿消費券的人是沒有繳稅的,比方說才剛出生的小嬰兒跟沒有工作被撫養的老人,低收入戶跟有能力逃稅的高收入戶等等,另外,印製跟發放消費券也是有成本的,報紙上討論的鬧轟轟的防偽功能什麼的,也都是成本啊! 這樣算起來,就算娜可以拿到三千六百塊錢的消費券,但是娜因為消費券所要扛的財政成本絶對是超過所能領到的三千六百塊錢! 想到這裡,娜已經氣得想翻桌了!

  假設那個不知道是自己搞不清楚狀況,還是蓄意欺騙民眾有關消費券財源的政府一意孤行的發放了消費券,娜覺得自己也不會增加消費。掐指算了一算,娜自己平常吃吃飯喝喝紅酒,一個月早就不止三千六百塊錢了,更何況消費券有效期限有一年,現在有消費券,就拿來支付,剛好可以把現金留下來存銀行,已備將來不時之需,特別現在看起來,這個政府這樣搞下去,將來會有很高的政府負債等著暴政下的受害者來扛。(突然想到馬先生的女兒好像是拿美國護照,反倒不用扛馬先生所決定的政策所造成的負債。所以馬先生的女兒們賺錢所繳的稅金是給美國政府拿去給中國大陸當作借錢的利息。)娜看看銀行裡少得可憐的存款跟自己的體重,再想到羊毛出在羊身上,三千六百塊錢不像是中樂透,是從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娜知道自己不會因為拿到三千六百塊錢的消費券每天多吃一頓晚餐或是多喝一杯Starbucks…

  相信許多人都和娜一般,不會因為消費券每天多吃一頓晚餐或是多喝一杯Starbucks。是有聽說有些人,還多數是男人,打算拿到消費券時好好買個東西,我只能說… 各位男人加油,消費券要成功就靠你們了!!

  我自己是不知道花了這麼多錢,還有一堆額外的社會成本搞消費券的意義何在? (除了增加國家負債讓國家財政更脆弱之外… 所以將來中國大陸比較容易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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