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t to Die的圖像

  比我預期速度還要快很多的看完了James Patterson寫的1st to Die。原因很簡單,因為這是屬於一般的推理小說,注重在場景上的描寫,每個Chapter三四頁就結束了,所以讀者也不用太用力思考,跟著作者敘述的故事一起走就好了! 這本小說我只是利用下班後跟週末沒多少的空閒時間看,居然大概一個多禮拜就看完了! 整本小說看起來還很新,不像上一本the Poe Shadow大概折騰了超過一個多月吧!

  如果說要幫這本書打分數的話,至少五分裡面我會給他3.5分。雖然不是什麼了不起會令人印象深刻的巨著,不過到是個可以拿來打發時間的好書。只是最後結果讓我很難過又心情差就是了!!

  買這本小說當然又是因為博客來在打折,所以書看完後發現折扣結束,接下來同系列小說像是2nd Chance等等的,大概要等下次博客來再有折扣的時候吧! 目前還是先看J.D Robb還有在打折的系列吧!

  James Patterson的封底照片下面寫了一行字American #1 Thriller Writer,只是我不太確定衡量的標準是什麼就是了,如果以寫作的數量或是暢銷書的數量來說是很有可能的,但是要是以最會寫Thriller的話那就有點有待商榷了。包好書套後要開始看這本書前,最先注意到的就是前面的推薦大概有五六頁那麼多,只是我書都買了所以那些推薦對我來說不重要,我也就沒有每一個都仔細研究就是了。其實知道James Patterson有一陣子了,他有不少書都改拍成電影,不過電影的中文片名大多翻得很爛,所以不能怪我記不住,畢竟跟原書名差太多了,前一陣子電視還有在重播,像是Along came a spider跟Kiss the girls等,記得演員有Morgan Freeman跟Ashley Judd吧。

  回到這本1st to Die,就像我說的,是本好看又容易看的小說(相對於the Poe Shadow是好看但是不容易看的小說)。節奏緊湊快速,對於景象跟人物描寫栩栩如生,情節的安排合情合理,最後還來個大轉折(雖然是在意料之內)。其實我得要承認,James Patterson是個利害的作家,我常看到女性作家以男性偵探角度出發寫推理小說,但是James Patterson以男性作家的身分來描寫書中這幾位女士,特別是女主角,算是很成功的,許多描寫生病跟挫折所帶來脆弱感的片段,常常幾乎讓我忘了作者是男性的這個事實。

  1st to Die是The Women’s Murder Club系列的第一本,推理小說會發展成系列不難理解,畢竟大概只有推理小說的主角是確定半獨立於小說故事之中,推理小說講得不是這個主角的故事,而是這個主角怎麼講這個他也有參與的故事。更何況,好不容易做了一個受歡迎的角色設定,不多撈一點版稅怎麼划得來?

  The Women’s Murder Club其實就是四個各有專精的女人自己組成的偵探小組! 成員包括女主角Lindsay,她本身是刑事組(重案組?)警察,還有她的好朋友Claire,是名優秀的法醫,再加上Cindy,誤打誤撞認識的新聞記者,還有檢察官Jill。這四個女生各自以自己的專業出發,當然還有女性的直覺,一起討論案情想要偵破命案。The Women’s Murder Club的第一個挑戰,或者該說是因為這個挑戰The Women’s Murder Club才會存在,就是發生在舊金山的新婚夫婦命案…

  我相信James Patterson在寫這本書之前,就已經決定要把The Women’s Murder Club發展成一個大系列了。除了他花時間介紹四位成員跟這個Club是如何組成之外,他還花了不少心思去塑造女主角Lindsay給讀者的感覺。在故事裡他花了很多時間描述Lindsay得到致命類似貧血的病(就是那種血液裡無法產生足夠紅血球的病),然後這個病如何影響到她的身體跟心理。當然,我相信也是他最後安排某個結局的對比伏筆之一。也因為多描寫了Lindsay因著生病而顯得脆弱,更可以發揮描寫女性朋友之間那種相互的扶持跟堅定的友誼,所以大家會喜歡這個Club,讓她們可以繼續偵破更多案件!

  除了在各個命案現場的描寫之外,James Patterson用很有趣的方式一邊平行的讓讀者知道兇手的心理。當然我不會天真的以為他指名道姓的把兇手的名字寫出來,那個就真的是兇手的名字,果不其然,在最後原來兇手的名字是有象徵意涵的,同時也是案情有趣的重點之一。基本上看過很多推理小說的讀者大概都跟我一樣有點叛逆跟刁鑽,越覺得作者想要把你的想法引到哪條路去,就越自作聰明不想跟著走過去,越覺得那條路有鬼,我就是個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看到小說的後半段,書裡描寫案情開始明朗化的同時,我腦袋裡不停的想著她們什麼沒有考慮到,什麼沒有注意到,所以結論是錯的,也就是因為如此,我才說有個在我意料之內的大轉折,這絕對不是因為我聰明,而是許多喜歡戲劇化的推理小說作家都喜歡用這一招,而James Patterson絶對是屬於這個族群。

  因為目前只有看過這一本James Patterson的小說,電影不算,畢竟裡面絶對為了效果讓編劇加減了不少東西,所以我也不太清楚是不是1st to Die這本小說的風格可以代表他的寫作風格。不過在看到一半的時候,我有種在看羅曼史小說的錯覺,像是看到J.D. Robb寫的推理小說,或是Nora Roberts寫的羅曼史小說(同一個人用不同筆名寫不同種類的小說)。1st to Die裡面居然寫著一位理想情人Chris,不但帥氣聰明有品味之外,還對Lindsay超級體貼的,真的不能怪我有在讀羅曼史小說的錯覺,連我都愛上他了。不過當我看到Lindsay把他帶到The Women’s Murder Club跟其他成員碰面時,我就暗叫不妙,基本上我知道這個系列還會繼續下去,而作者居然讓男人加入The Women’s Murder Club的討論,這表示大大有問題,就算這個男人是發起這個組織的重要成員的情人,本來還有一絲期待是我疑神疑鬼想太多,可惡的是,James Patterson在最後證明他不是在寫羅曼史小說,真的如我所擔心的,讓Chris在系列書第一本就下台一鞠躬… 害我看完後難過到不行…

  平心而論,這個Murder Club其實沒有多高明,你問把這本書看完後的我,我絕對會跟你說,這個Women’s Murder Club根本沒破案,還被兇手騙得往他所設計的陷阱裡去。不過別嚴格的想說這是本偵探推理小說,把它當成驚悚小說來看的話,到底是不是偵探破案也沒有太大的關係,作者的確是讓讀者神經繃的很緊的跟著他安排的情節一路走下去,然後給大家一個痛快的結束。我想大部分的人應該都跟我一樣,會一直想要知道下一個章節會再發生/發現什麼事情,好讓故事繼續發展下去呢?!

  這本小說的另一個讓我沒想到的是開場跟收場,作者在讓你覺得故事還沒開始之前的片段,跟在你以為故事已經結束之後的片段,做了巧妙的安排,這倒是我之前比較少碰到的。是說,我自己是看到收場時才了解開場的。

  寫完讀後亂寫後,可以安心開始下一本J.D. Robb的Naked in 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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